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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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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森小区12号楼一楼住户,本人在吉林蛟河工作,今年房屋闲置,需要报停。 9月30日盛源供热公司发布通知,称一层住户不予办理报停,十一国庆期间,公布的电话04335057779我打了几次,一直没有人接。今天(10月8日)下午我打通另一个电话04335057771,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一层住户不予报停是依据管委会池北区文件要求,并说去年什么材料都不用,是今年新要求的,他没办法解决,只能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想办法。我请他给予登记,未同意。 我找不到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特此网上求助: 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吉长发管[2021]11号文件,第三章第17条称:“当年10月20日供热开始前,用户可根据各区相关规定向供热企业申请暂停供热。各区可根据实际供热经营和供热小区入住情况,确定报停期间用户的基础热费收缴比例。” 在此办法中,未查到一层不予报停的条款,我认为我有权利申请暂停供热,并且可以按照规定交纳基础热费。 2、通知称10月10日停止办理报停,我本人在外地,因为疫情暂时不能离开,能否先进行报停登记,我过后补办,或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3、疫情造成整体经济都受影响,百姓收入也很紧张,房屋闲置的情况下,减少供暖费用支出,也是解决百姓民生的热点问题,请相关部门予以帮助,谢谢。

您好:

您好:

    根据《池北区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热用户需要停止用热的,在每年供热注水前到供热公司申请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热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1.非分户控制供热的;2.新建房屋在第一个采暖期的;3.楼房底层、顶层、边户报停可能产生冻害,危害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 4.因商业门市报停影响周边热用户及公共设施安全的或无独立供热管线的; 不允许报停,该实施细则已在池北区政务网公示。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请与供热公司进一下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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