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的适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分区(以下称池南区)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需要,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协调城市各项建设,特别是通过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道路交通系统,塑造理想的景观绿化空间以达到创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城市风貌的目的,对《长白山保护区池南分区规划 (2006-2020)》进行修编,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99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吉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
 《吉林省“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
 《长白山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2006—2020)》
 《长白山保护区池南分区规划 (2006-2020)》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20)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科学定位、合理定位
从区域角度入手,分析池南区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内的城市职能、地位和作用,合理确定池南区未来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
(二)塑造城市的形象特征
随着池南区城区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增强,必然要求新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结构与之相适应。突出池南区地方特色,融入现代城市设计理念,解决城市形态的延续和发展问题非常重要。
(三)远近结合、上下衔接
近远期结合,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城区各项建设用地,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和布局,考虑城区发展的可能趋向,使规划更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弹性,引导池南区的各项建设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规划期限
确定本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

第五条 规划范围
(一)池南区范围
包括望天鹅冰雪旅游主题功能区、环长白山旅游公路池南经济管理区段以内及外侧各1000米用地以及按规划需要统一管理的区域。
总面积约1377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区以外用地面积约548平方公里。
(二)池南区中心城区范围
以漫江镇区为主,西南至漫江南岸,东北至山前,西北至电站,东南至水厂的下场区域。规划总面积为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