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的适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分区(以下称池西区)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需要,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协调城市各项建设,特别是通过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道路交通系统,塑造理想的景观绿化空间以达到创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城市风貌的目的,对《长白山保护区池西分区规划 (2006-2020)》进行修编,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城乡规划法》(2008)
?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吉林省城市体系规划(2005-2020)》纲要
? 《吉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
? 《吉林省“十一五”发展规划》
? 《长白山旅游规划(1996-2010)》
? 《长白山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2006-2020)》
? 《长白山保护区池西分区规划 (2006-2020)》
? 《松江河东岗镇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池西区与松江河镇的协调发展,旅游产业与其它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二)功能整合原则:池西区的规划在体现一般城市职能的同时,要体现旅游城市的功能,在规划上要实现二者的整合。
(三)突出特色原则:池西区在城市建设中要突出地方文化、突出地方山水景观特色。
(四)循序渐进原则:池西区现状建设相对落后,未来建设工作量达,因此,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五)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不仅能够形成保护长白山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也是建设环境优美、高度和谐旅游基地的根本。
(六)可持续发展原则:池西区的发展要坚持节约利用土地、能源、资源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既有力支撑旅游业发展,又优化地方环境,实现地方发展的人地和谐、人际和谐和代际和谐。

第四条 规划期限
确定本规划期限为:
近期  2009—2015年
远期  2015—2020年

第五条 规划范围
(一)池西区范围
包括原东岗镇区、卧龙国际会议主体功能区、池西交通枢纽主体功能区、原东岗镇区向东南扩展的30平方公里用地、西坡上行公路和下行公路以内及外侧各1000米用地和环长白山旅游公路池西经济管理区段以内及外侧各1000米用地。
总面积约739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区以外用地面积约473平方公里。
(二)池西区中心城区范围
松江河镇3.12平方公里,即抚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起步区5.5平方公里中的松江河镇内面积,抚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在东岗镇内面积2.38平方公里,东岗镇镇区面积,302省道与抚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之间的0.85平方公里用地,北至原抚松旅游经济开发区北边界,南至南山,东西至建成区边缘,总面积11.5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