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三十七条  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发展目标:镇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旅游接待区要达到一级标准。
水环境发展目标:地表水控制在国家一类标准以内,南黄泥河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污水排放、处理得到有效规范和治理,规划期末污水排放达标率达98%以上。
环境噪声目标:池西区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居住区白天50分贝以下,晚上40分贝以下;商业区白天55分贝以下,晚上45分贝以下;旅游服务区白天40分贝以下,晚上35分贝以下。
固体废弃物目标:与松江河镇共同建设垃圾处理站,实现城市垃圾排放的规范化和无害化,规划期末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分区
根据池西区环境保护内容与目标的不同,将池西区环境保护分区划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一级环境保护区、二级环境保护区和三级环境保护区。
(一) 一级环境保护区
该区主要包括中心林地附近、南黄泥河沿岸和旅游服务区。现状除南黄泥河受污水污染外,其他地区绿化率高,环境较好。一级环境保护区主要是为当地居民和游客提供开敞的游憩空间,环境质量要求较为严格。该区空气质量按照一级标准控制;噪声白天控制在50分贝以下,夜里控制在45分贝以下;建设集中固体垃圾站,并通过小品建筑配置来改善其视觉环境。

(二) 二级环境保护区
二级环境保护区包括池西区的居住区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区域。该区的环境质量控制按照城市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提高,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控制;噪声按照二类混合区控制,噪声等级白天控制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由于该区中的居住区目前基础设施建设极为滞后,污水处理是重中之重,因此,该区要尽快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三) 三级环境保护区
三级环境保护区主要指池西区的工业用地地区。该处企业主要从事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要求不高。该区的噪声控制按照国家工业区标准控制,噪声等级白天65分贝以下,夜间55分贝以下;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控制。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措施
(一) 水污染控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雨水集中收集后,统一排放。另外,为优化城市环境,减小雨水排放量,规划加大绿化面积,提高地表渗水能力。加强南黄泥河治理,营造良好的滨水环境。
(二) 大气污染控制
改善现有能源利用结构,提倡使用清洁能源,杜绝使用劣质煤和木材取暖,减小大气污染;城市供热采用集中式供热方式,并做好烟气除尘技术和烟气脱硫技术工作;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指标年检工作,严格检查进入市区车辆,限制污染严重的汽车进入市区。

(三) 固体污染控制
完善池西区环卫设施布局,做好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工作。综合整治池西区环境,尤其是重要地段、重要景观点的废物与垃圾清理工作。加强环卫人员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环境意识。

(四) 噪声污染控制
改善城市道路质量,降低汽车行驶噪声;加强对噪声超标机动车的监测管理;降低城市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工业机器可以配置降噪减震装置,或者设置隔音设施。对商业及娱乐行业,要加强管理,经营活动应有固定场所,不准敞开式经营;不得对外安装高音喇叭或音箱,搞好隔声、减振,防止噪声外泄。

(五) 生态环境
加强城区的绿化植树,提高绿化面积,绿化率不低于30%,在沟渠河道设置绿化防护带;交通要道设置噪声绿化隔离带。大力栽种本土植物的同时,引进外地植物的品种,提高植物的多样性。保护动物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