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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区域协调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十九条 区域协调
1 区域协调的意义与内容
区域协调的意义是促进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自然、社会、文化等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使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实现区域共赢,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本部分的区域协调主要针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特殊情况,研究其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协调的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即协调区域资源开发与利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2)人口发展协调,即长白山区域的人口政策和发展策略协调;3)产业发展协调,即长白山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和分工的协调;4)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即跨区域基础设施、大型骨干工程的建设协调; 5)城镇建设的协调,即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池北区、池西区两个旅游服务基地与延边州二道白河镇的协调、白山市松江河镇的协调。
2 区域协调的原则
2.1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优先原则
区域协调要以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解决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解决区域共性问题,协调区域发展关系,协调不同空间活动利益主体关系,制定不同类型区域的发展策略,实现区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2.2 引导和控制并用的原则
引导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空间利用的引导上。如合理引导区域人口分布与合理流动,大力优化城镇空间,保留适宜的绿色开敞空间,引导产业发展布局与城镇空间优化相结合,达到互促、互动的局面。
控制性主要体现在对影响区域的环境因素、基础设施条件提出明确的控制与协调要求。如涉及生态系统的建立、基础设施的衔接、区域综合防灾、地下水开采、污水的达标排放等。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地带内确保绿地用地的需求,积极建设防护林等。
2.3 市场导向、行政协调与制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促进信息、人员、商品、资本和技术的区域间自由流动。政府公共投资结合市场需求,引导区域整体发展和有序竞争。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应运用市场机制,通过行政协调,推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涉及到生态环境并可能对相邻地区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加强行政协调。各区有关的各级机关应设置相应的机构组织和参与区域空间发展协调工作。
2.4 分级与分类(区)相协调的原则
根据区域保护与利用的空间差异特征,综合资源、环境、产业、人口与城镇建设发展趋势,以强化区域功能为导向,区别对待,分清共性和异性,构筑分区(级)体系,坚持可操作性原则,重点与普遍相结合,标本兼治,对主要的、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协调,对一般问题提出普遍协调措施。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由于长白山重要的生态作用,在区域协调中要坚持高级别优先的原则。
3 与延边州之间的协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与延边州相联系较为紧密地区是安图县,因此,本部分协调的重点是与安图县的协调,协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与延边州相邻区域的资源涉及到矿泉水资源、旅游资源、珍稀物种资源和林下特产资源等。因此,需要对相关区域的矿泉资源开发加以调控与协商,需要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旅游资源与延边州的仙景台风景区、帽儿山森林公园、满天星旅游区、凤梧水库风景区、防川风景名胜区整合协调发展,需要对长白松、野山参、松花奇石、红松、矿泉等珍稀资源加以协调保护,需要协调开发利用林下特产品,塑造品牌,发展特产经济。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两者也要努力加以协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要做到保护区域水土资源和生物生存环境,保护其三江源环境;延边州要严格控制临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部分的林木采伐、种植、采摘、捕捞等活动,减小其对长白山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3.2 人口与城镇化
在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方面,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要加强与延边州长白山周边地区相邻市县的协调,即要将“生态移民”、“人口集聚”发展战略与延边州市县的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战略协调,共同制定有助于保护长白山资源与环境的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政策,促进规划指导区和延边州附近地区人口向重点城镇转移,尤其是向池北区—二道镇转移,做大做强长白山北坡旅游接待中心地,提升城镇功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3.3 产业发展
在产业发展上,要明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延边州相关区域的产业发展重点,形成合力分工,实现整合发展,避免恶性竞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除旅游服务基地外,应以发展旅游业为主导方向,避免对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延边州相关区域要合理利用区域资源,发展矿泉水产业、林下特产经济和有限度的林木加工。在产业整合发展上,要突出生态、绿色总体特征,塑造长白山品牌;要注意区域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的整合发展,形成长白山—延吉—珲春等旅游线路和通往朝鲜、俄罗斯的旅游线路。
3.4 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管委会与延边州需要通力合作,实现设施共建共享。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区域道路设施建设,包括东边道池北区至和龙市段的铁路建设,国道201、省道202、省道203的建设,池北区旅游边防公路的建设等,保证长白山地区交通联系的畅通。此外,还要加强水土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合作,重点加强二道白河、三道白河、四道白河、五道白河、图们江等水系防护工程和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3.5 城镇建设
在城镇建设上,需要与延边州协调的主要是池北区与二道镇的城镇建设。二道镇政府位于省道203北侧、池北区东北,与池北区距离不足5千米,其与池北区主要通过省道203相连。两地距离较近,需要在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供热、燃气等方面加以协调,尤其是要共用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殡葬设施用地,以实现建设活动的集约化,减少建设成本,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4 与白山市之间的协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与白山市相联系较为紧密地区是长白县、抚松县和临江市,因此,本部分协调的重点是与这三县的协调,协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与白山市相邻区域的资源涉及到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珍稀物种资源和林下特产资源等。因此,需要对相关区域的资源开发加以调控与协商,需要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旅游资源与白山市的长白县长白朝鲜族民俗村、江源县干饭盆景区、白山市龙山湖景区、白山市长白山迷宫、靖宇县杨靖宇将军殉国地、靖宇县白山湖景区整合协调发展,需要对落叶松、冷水鱼、东北刺人参、湿地、天麻、阔叶林等珍稀资源加以协调保护,需要协调开发利用林下特产品,塑造品牌,发展特产经济。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两者也要努力加以协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要做到保护区域水土资源和生物生存环境,保护其三江源环境;白山市要严格控制临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部分的林木采伐、种植、采摘、捕捞等活动,减小其对长白山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4.2 人口与城镇化
在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方面,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要加强与白山市长白山周边地区相邻市县的协调,即要将“生态移民”、“人口集聚”发展战略与白山市县的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战略协调,共同制定有助于保护长白山资源与环境的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政策,促进规划指导区和延边州附近地区人口向重点城镇转移,尤其是向池西区—松江河镇转移,按照《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做大做强长白山西坡旅游接待中心地,建设地区性中心城市目的,大力提升城镇功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4.3 产业发展
在产业发展上,要明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白山市相关区域的产业发展重点,形成合力分工,实现整合发展,避免恶性竞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除旅游服务基地外,应以发展旅游业为主导方向,大力发展旅游观赏、休闲运动等相关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维护,避免对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白山市的抚松县和长白县要合理利用区域资源,发展林下特产经济和有限度的林木加工。在产业整合发展上,要突出生态、绿色总体特征,塑造长白山品牌;要注意区域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的整合发展,加强长白山旅游资源和白山市十五道沟等旅游资源开发,开通长白山—抚松—白山市—通化市—集安市等旅游线路和连通日韩的旅游线路。
4.4 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管委会与白山市需要加强合作,实现设施共建共享。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区域道路设施建设,包括白山镇至露水河段的铁路建设,国道201、省道302的建设,池南区旅游边防公路的建设,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至临江、抚松、长白县等道路的建设,保证长白山地区交通联系的畅通。此外,还要加强水土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合作,重点加强鸭绿江、二十三道沟、十九道沟、十五道沟、十三道沟、漫江、头道松花江、松江河、大沙河等水系防护工程和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4.5 城镇建设
在城镇建设上,重点加强与松江河镇城镇建设的协调,松江河和池西区城镇建设已经连片,两镇的主干道长白山大街已经形成。目前,池西区和松江河镇的城镇建设都在加速进行,急需要在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供热、燃气等方面加以协调,尤其是要共用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殡葬设施用地,以实现建设活动的集约化,减少建设成本,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