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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1-09-10 13:0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6批(2021年9月10日)
序号 省内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79 581 X2JL2021
08310037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圣诞老人村项目位于长白山管委会辖区,黄松蒲林场作业区内,同时位于图们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保护内,无林地审批手续、无国土资源审批手续,破坏植被,违规建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辖区 其他     1.“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圣诞老人村项目位于长白山管委会辖区,黄松蒲林场作业区内,同时位于图们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保护内”部分属实。
    经调查,长白山圣诞老人村项目位于吉林省白河林业局黄松蒲林场16林班3小班内,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318平方米。同时,经长白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长白山管委会成立至今未划定“图们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红线”,所以,信访案件举报“同时位于图们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保护内”不属实。
    但是该项目位于吉林长白山北坡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一般控制区范围内,在2020年被划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该版红线成果已经吉林省政府同意报国家审批,至今尚未正式批复,据此,信访内容部分属实。

    2.“无林地审批手续、无国土资源审批手续,破坏植被”不属实
    经调查,该地块最早为白河林业局职工鲁某承包经营,2003年4月,白河林业局根据当时林地承包经营开发的相关政策,向安图县土地管理局发函(白林发字[2003]306号),同意林业局职工鲁某就其所承包经营的区域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03年7月15日,吉林省安图县国土资源局与鲁某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面积为6519平方米;同年11月5日,吉林省安图县国土资源局与鲁某再次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面积为3799平方米。两次共出让土地103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为40年,出让宗地的用途均为商服用地。2006年6月16日,鲁某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安图县国用(2006)第002666192号、安图县国用(2006)第002666193号。2012年8月,鲁某将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给吉林省同基地产有限公司,安图县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国土资源部门准予吉林省同基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吉林省同基地产有限公司于8月13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延州国用(2012)第242606150号、延州国用(2012)第242606148号。手续完备,未破坏植被。
    3.“违规建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
    经调查,长白山圣诞老人村项目由吉林省同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3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3]003-1~14,总用地面积103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42平方米。于2013年5月2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共建设14栋木屋,均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全部位于用地红线范围之内,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合格验收单(规划验收合格)。于2016年11月22日取得竣工备案证。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针对该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问题,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7号文,“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该项目予以保留,但不得进一步扩大规模。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