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分别在省纪委监委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一、主要职能
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设置
内设机构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共10个内设机构。
事业单位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下设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廉政教育中心。
三、负责人姓名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张笑
四、办公地址
委机关: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松彬路与长白山大街交叉东50米。
廉政教育中心: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玉柱街19号。
五、办公时间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433-571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