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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切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8-11-29 12:27
发布时间:2018-11-29 12:27来源:字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写好长白山教育的“奋进之笔”,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等文件精神,

  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从2018年秋季起,全省各市州深入实施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 

  基于此,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切实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一是扎实开展前期工作。2018年10月,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各个试点单位经验介绍,组织开展了相关方案制定前的调研、论证等工作。 

  二是制定相关方案。起草了《长白山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明确改革总体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管理运行机制,构建起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 

  四是落实重点任务。实行初中学生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实现“一考多用”,既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又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把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做到“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学完即考”,体现义务教育功能。 

  推行“分类施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化学学科继续采取纸笔闭卷方式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中考计分科目。主要变化是: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一是将地理与生物学科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末进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继续采取纸笔开卷方式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音乐、美术学科继续采取自动化闭卷方式考试,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018年、2019年入学的新生,强化外语学科口语教学;2020年将外语口语考试纳入中考,成绩计入中考外语学科总分,在九年级下学期与外语听力考试同步进行,听力与口语总分值为30分。体育与健康学科继续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中考计分科目。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调整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由原来的30分调整为50分(其中现场考核40分,学校日常考核10分)。继续对实验能力进行测试,主要包括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与动手能力。生物学科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018年入学新生起,对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四项内容进行考查,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五是改革录取计分办法。采取“4+4+2”录取计分科目模式:第一个“4”指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学科;第二个“4”指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2”指地理、生物学科。录取计分科目由650分调整为750分,增加1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120分,地理、生物合卷100分。增加部分为地理、生物合卷100分,体育与健康增加20分。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以分数呈现,在初中学生毕业时以等级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呈现。 

  六是推进中考命题改革。发挥中考命题育人导向作用,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发挥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密切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是深化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优化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强化评价工具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评价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注重对学生发展过程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写实性评价,加强评价过程管理,保障评价结果公平。 

  八是强化结果运用。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毕业资格认定、学生评优评先、向优质高中择优推荐的依据,作为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依据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依据。 

  九是启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拟开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需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经批复同意后,由管委会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备审批。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要依法依规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自主招生指标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教育局 李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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