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2018〕37号发)、《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和《关于调整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吉委编发〔2019〕1号)设立机构。
一、主要职能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党工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党工委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各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全面巡察。
(三)协调安排党工委巡察各具体环节。
(四)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党工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五)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推动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督促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汇总、统计分析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七)建立健全巡察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对党工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以及领导小组指示、批示,及时了解贯彻执行情况并督促督办。
(九)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工委、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
(一)内设机构
综合科
督导指导科
三、负责人姓名
代秀波
四、办公地址
长白山大街纪检监察工委办公楼
五、办公时间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433-57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