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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广告,熟人发的也别轻信

发布时间:2016-11-18 00:00

朋友圈卖货,不新鲜,但在买之前,您得多留个心眼儿,即使是熟人发布的信息,也不可轻信。河南省安阳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通过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诈骗老熟人的案件。经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8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6年1月14日,安阳的刘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老熟人孙薇发布了一则售货信息,称其要以每部3500元的价格出售苹果6S手机。面对比市面均价便宜好多的超低价,刘先生立刻联系孙薇。

交流中,孙薇神秘兮兮地向刘先生透露内幕消息,称这批手机是凭关系通过特殊渠道得来的正品行货,只因进货渠道风险大,所以仅此一批。一旦售罄,就难再有这等好事了。

因两人是老相识,刘先生对孙薇所言深信不疑,转而想到如此好事理当与亲友共享,遂立即动员11名亲友一起参加团购。接下来,刘先生以团购的名义跟孙薇砍价,最终定下以3.87万元购买12部手机的口头协议,并于1月17日前付清全款。

转眼便到交货日,刘先生非但没收到手机,还发现孙薇也联系不上了,刘先生只好找到孙薇家。这时,孙薇出示了一张快递单,解释说手机“被快递耽搁到路上了”。刘先生上网查询,却发现“查无此单”。在刘先生的逼问下,孙薇终于承认,快递单是她自己填写的。因碍于熟人面子,刘先生并未为难孙薇,要求其要么退钱,要么尽快发货。2016年2月6日,孙薇退还刘先生1.87万元,剩下的2万元却说什么也退不了了。

刘先生只得报警。经查,原来去年孙薇因生意失败欠债46万余元,被逼到处借钱还债。她想起自己曾轻信微商广告网购手机被骗2000元一事,外债缠身的她受到“启发”,于是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手机的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作者:赵晨光 田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