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食品经营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食品经营秩序,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就《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按期办理延续申请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1.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15个工作日期间,可正常办理延续申请。
2.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应当暂停食品经营活动,待准予延续后,方可继续经营。
3.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增加经营项目,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我局将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者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作出书面声明。未现场核查的,我局将在准予延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
4.《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办理延续的,我局将公告告知并依法注销,未取得新的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擅自经营的应当依法承担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联系方式:04335980039
特此公告。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初审:肖冰 复审:廉胜威 终审:翟政强